【瞽目转经重明】
出自《北史孝行传》
张元,字孝始,元魏河北人也。
性谦谨,有孝行,微涉经史,又精释典。
年六岁,其祖以其夏中热,欲将元就井浴,元固不肯从。
祖谓其贪嬉。乃曰:『汝何为不肯浴?』
元对曰:『衣以盖形,为覆其亵,元不能亵露其体于白日之下。』
祖异而舍之。南邻有二杏树,杏熟多落元园中,诸小儿竟取而食之。
元所者,送还其主。及年十六,其祖丧明。三年,元恒懮泣,昼夜读佛经,礼拜以祈福佑。
后读《药师经》,见盲者得视之言,遂请七僧燃七灯,七日七夜转《药师经》。
行道:『每言天人师乎?元为孙不孝,使祖丧明,今以灯光普施法界,愿祖目见明,元求代暗。』
如此经七日,其夜梦见一老翁,以金鎞疗其祖目,于梦中喜跃,遂即警觉。乃遍告家人。三日,祖目果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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